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修缮项目监理已由晋城市旅游文物局以城旅文函字【2015】18号、晋市旅文函字【2016】12号文批准建设,现对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修缮项目监理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修缮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14050220160822000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修缮面积2680.64M2,整修院落地面898.51M2,修筑围墙96.76M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的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8826.29元。
4、监理周期:360日历天。
5、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南石店村村北。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相关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同类型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以拉杆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资质证书(副本);
6.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相关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7.提供投标人2016本年度纳税凭证;
8.提供投标人2015年或2016年本年度交纳社保金凭证(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险任意一种)含项目班子成员;
9.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文件;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11.同类型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网上结果公示下载件为准;
12.公告发布日期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六.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晋城市城区建设路976号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文物局网》、《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
联系人:田鑫
联系电话:1350976915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南路创业街西口睿鼎国际大厦六层603室
项目联系人:崔杰
电话及传真:0351-7070830,13503505430
邮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