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222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环城绿带建设工程(黄金大道—岳麓大道、桐梓坡路—红枫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环城绿带建设工程(黄金大道—岳麓大道、桐梓坡路—红枫路)施工监理。2、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位于长沙高新区,包括黄金大道至岳麓大道两侧各100米宽绿化带,以及桐梓坡路至红枫路两侧各30米宽绿化带,全长约6320米。项目总投资约 18100 万元4、招标范围:包括岳麓大道至黄金大道(黄金大道—岳麓大道、桐梓坡路—红枫路)的地形修整土石方,绕城高速排水沟修复,绿带排水系统包括挖沟、埋管、检查井等,绿化乔、灌木和地被种植,给水和排水工程,电气系统的安装等附属工程及管委会后山及麓谷公园边坡防护、管委会办公楼后山绿化提质改造、安庆路提质改造、安庆路两厢立面提质改造工程等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一 个监理标段。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拨款。8、监理服务期: 3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个月、施工期6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9、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需配备总监 1 人,专监 3 人、监理员 3 人,专监及监理员无在监项目。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5、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8 月(注:开标前三个月)社保证明)。7、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 万元整(¥ 40000元)。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4、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5、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7、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26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9月27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行政监管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95278九.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2、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4.2.3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3、“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
报名期限: | 2016/9/6至 2016/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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