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达庆南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监理 招投标编码:JL1204G16009公告发布日期:2016-09-09 报名开始时间:2016/9/8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9/12 16:00:00 报名地点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二楼洽谈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53679777联系人:李永丹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达市达庆南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安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1204G16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达市达庆南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已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6]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扶持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达市达庆南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A段道路工程;B段道路工程;C 段道路工程;北化路道路、及污水管线改建工程;1#、2#、3#、4#桥梁工程。(道路面积数是67141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6年10月02日-2017年10月31日,共39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本项目授权人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法人或项目总监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使用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录入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要求的内容如实申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9月8日至 2016年9月12日(法定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二楼洽谈室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8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7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市政公用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5-83166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申请人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合同备案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7.4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该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5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 联 系 人:曹昱 联系电话:0455-733204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号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张丽平 刘慧智 电 话: 0451-87601643-8820 传 真: 0451-87602243 2016年9月8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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