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体育场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昌吉体育场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综合(2016)80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体育场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129号小区(新区文体公园内)。 3、项目规模:铺装及绿化总面积为123000平方米。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额43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投资额为2300万元,第二标段投资额为2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10月15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47天(日历日)。 7、本工程监理招标不分标段,施工招标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体育场一侧)铺装及绿化面积为64000平方米,第二标段为(游泳馆一侧)铺装及绿化面积为59000平方米。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第一、二标段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10:00时-2016年9月1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61309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第一标段CJ20161307投标保证金46万元,施工第二标段CJ20161308投标保证金40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9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2885080148,账号:300480142920003958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十五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第一、二标段招标文件费均为30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秦明 189099470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胡雪梅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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