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xml:namespace>根据穗发改[2015]262号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就2015年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xml:namespace>一、工程名称:2015年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020-8275218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139289100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四、工程建安费:27489950.56元,工程监理费为648682.93元。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1.2015年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A标建安费为:8536427.53元,工程监理费为201434.88元。
2.2015年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B标建安费为:10318391.36元,工程监理费为243484.04元。
3.2015年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C标建安费为:8635131.67元,工程监理费为203764.01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A、B、C三个标段;
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约3122万元,该项目主要进行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共15000亩。
其中:?xml:namespace>
A标改造面积为4655.5亩,建安费为:8536427.53元,共划分53个作业小班,分别位于荔城街、朱村街、中新镇、永宁镇等19个自然村。按照设计目标类型划分,建设生态型小班37个,景观型小班16个。主要种植乡 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约414340株,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B标改造面积为5632.1亩,建安费为:10318391.36元,共划分59个作业小班,分别位于增江街、正果镇等18个自然村。按照设计目标类型划分,建设生态型小班25个,景观型小班26个,水源涵养型小班8个。主要种植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约501257株,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C标改造面积为4712.5亩,建安费为:8635131.67元,共划分45个作业小班,分别位于小楼镇、派潭镇等17个自然村。按照设计目标类型划分,建设生态型小班22个,景观型小班18个,水源涵养型小班5个。主要种植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约419412株,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保修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6 年9月10日至2016 年9 月22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6 年9 月18日至2016 年9 月22 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天,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交易中心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2、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
3、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造林工程监理丙级 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林业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投标单位可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对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兼中;
7.2、评标时,A标段、B标段和第C段同时进行,评委对有效标段按各自的最高招标控制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独立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7.3、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有效标段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为招标控制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7.4、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
7.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7.6、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8、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7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xml:namespace>http://www.gzzb.gd.cn)、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