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2016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桦甸市2016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502万元,省级配套313万元,县级配套31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桦甸市2016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CTTC-16ZYGC5048-1/2/3/4/5/6/7/8/9/10/11/12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1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2 招标内容: 第一合同标段:河道护岸4044m;退水圆涵管DN500(1)座、DN800(1)座、DN300(3)座、DN1000(4)座;节制闸(1)座。 第二合同标段: 塘坝维修(1)座。 第三合同标段: 机耕路253m;有挡墙圆管涵DN600(2)座,DN1000(3)座;节制闸(3)座,简易分水闸(12)座;8m农桥(1)座;渠道4925m;渠道下圆管涵DN300(8)座,DN800(26)座。 第四合同标段:机耕路968m;有挡墙圆管涵DN600(5)座,DN1000(5)座;溢流堰(3)座;渡槽(1)座;渠道3840.5m;渠道下DN800(2)座。 第五合同标段:机耕路2370m;有挡墙圆管涵DN600(6)座,DN800(2)座,DN1000(3)座;简易分水闸(1)座;渠道6635.9m;渠道下圆管涵DN600(1)座,DN800(4)座,DN1000(4)座,DN1200(1)座。 第六合同标段:机耕路6407m;有挡墙圆管涵DN600(4)座,DN1000(9)座;跌水(3)座;6m农桥(1)座;4m板涵(1)座;简易分水闸(3)座;渠道1387.6m;渠道下圆管涵DN300(3)座,DN800(2)座。 第七合同标段:机耕路584m;有挡墙圆管涵DN600(1)座,DN1000(3)座;渡槽(1)座;简易分水闸(2)座;5m农桥(2)座;渠道4411m;渠道下圆管涵DN1000(3)座。 第八合同标段:渠道6284.6m;渠道下圆管涵DN800(2)座,DN1000(5)座;机耕路2731m;有挡墙圆管涵DN600(2)座,DN1000(4)座;拦河坝(1)座;跌水(1)座;2.5m板涵(1)座。 第九合同标段:渠道67m;拦河坝(1)座;溢流堰(2)座;5m农桥(1)座。 第十合同标段:渠道201m;拦河坝(3)座。 第十一合同标段:机耕路2551m;有挡墙圆管涵DN600(13)座;拦河坝(2)座。 上述工程内容详见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第十二标段:监理服务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全过程监理。 2.3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4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 2.5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建设地点:第一标段:桦甸市桦郊乡大顶子村;第二标段:桦甸市桦郊乡红星村;第三标段:桦甸市桦郊乡大顶子村、沙河子村;第四标段:桦甸市桦郊乡晓光村;第五标段:桦甸市桦郊乡晓光村、友谊村;第六标段:桦甸市桦郊乡红星村、友谊村;第七标段:桦甸市桦郊乡大龙村、晓光村、榆树村、沙河子村;第八标段:桦甸市金沙镇曙光村;第九标段:桦甸市横道河子乡杉松村;第十标段:桦甸市横道河子乡杉松村;第十一标段:桦甸市横道河子乡杉松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各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以上;监理人员要求:总监1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1人以上。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者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下同)四楼招投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授权人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施工: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6)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份(7)外省入吉企业应提供信息登记后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提供)(8) 吉林省水利厅企业备案信息(提供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公布的备案企业基本信息,网页下载打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施工每标段售价800元,监理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桦甸市桦甸大街56号 联系人:张维信 电话:0432-662732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431- 88906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