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564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东平河北岸景观亮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东平河北岸景观亮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东平河北岸景观亮化工程监理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6]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东平河北岸(佛陈大桥至澜石滨河公园)。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以东平河北岸沿线岸堤为基础,东起佛陈大桥,西至佛山公园及澜石滨河公园,全场约4公里,4平台节点,1个公园。结合河堤眼线平台节点,通过河岸照明、堤面基础、河岸绿道、沿线设施完善、节点景观及澜石滨河公园整体提升,打造东平河北岸整体城市河岸休闲景观效果。本工程建安费约¥1900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的招标控制价为¥51.7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所有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预计监理服务期共1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约15日历天;施工阶段约为165日历天,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为12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东平河北岸景观亮化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2.5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监理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①或②项的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为准,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和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备案。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3.3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有关基本信用信息网页打印件。4.3.4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4.3.5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4.3.1和4.3.2点要求;另一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第4.3.3和4.3.4点要求。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4.5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成员)企业的信誉要求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09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09 月 18 日 12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5.4 招标文件一经在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时间安排,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异议与投诉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中心招 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6/9/14至 2016/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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