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 涟水县涟河风光带景观工程监理工程 项目工程,招标人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涟河风光带(北门闸至金城路路桥段) 2.2工程规模:最高限价为11.8万元。 2.3计划工期: 与工程建设同步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且包含园林绿化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监理工程师以上(含)。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9月14日-2016年 9月16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2报名地点: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9室。 4.3报名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5.发包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5.2发包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投标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5%、96%、96.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淮浦路与炎黄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 张飞飞 电 话: 15152333587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