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694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郴州嘉禾大道提质改造、纵十五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禾大道提质改造、纵十五路施工监理招标已由嘉禾县发改局以嘉发改[2014]67号、嘉发改[2016]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嘉禾大道提质改造、纵十五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2.2 建设地点:嘉禾县新城区2.3 建设规模/招标规模:嘉禾大道提质改造约3113米、纵十五路(北段)约1548米 (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 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 及缺陷责任期;2.6 监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2.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3.3 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总监异地不得有在监项目,嘉禾县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两个。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1项要求;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投标单位派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原件: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⑥专监、监理员岗位证书(共4人);⑦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总监近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含网上查询网址及打印页;(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招标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各1套),到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然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招标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名;再到县招标办备案。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2 外省企业报名条件:外省企业必须先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以上第6.1条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入湘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6.3 报名合格单位凭加盖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于公告期间发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补遗发布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7.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64831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水冲村(原钟水乡政府院内)联 系 人: 曹先生 黄先生 电 话:13207354066 15869818250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07室项目组成员:廖劲松 胡莞羚 王连超人员证号:2991号、1415号、5735号电 话:15387350310传 真:0735-2150070邮 箱:4424721@qq.com |
报名期限: | 2016/9/18至 2016/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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