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丹水镇丹水社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丹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峡县丹水镇丹水社区道路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XXJ16111345 2.3本项目建设地点:西峡县丹水镇 2.4 项目概况: 西峡县丹水镇丹水社区道路建设项目全部施工监理 2.5 招标范围:西峡县丹水镇丹水社区道路建设项目1-8标段监理 2.6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复验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总监证书和业绩合同原件、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完整的社保缴纳证明。 (4)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报名;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证,上述人员单位近6个月完整社保缴纳证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上资料报名时需要项目总监携原件审验,留复印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本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丹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38497892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939566688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1
西峡县丹水镇人民政府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