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工程监理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15]139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广西桂平市金田镇金田村 建设规模:新建金田起义遗址南门1栋,层数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23.46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1栋,层数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62.14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25.58平方米;新建洪秀全雕像广场一个,建筑面积为891.38平方米。修缮韦昌辉故居1栋,建筑面积396.54平方米。古营盘总体整治工程:(1)演武场,建筑面积为48668.94平方米;(2)天平军营盘哨卡,建筑面积6782.449平方米;(3)犀牛潭,建筑面积为11063.97平方米等。(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437万元 监理酬金估算额: 约32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质量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金田起义遗址南门;(2)新建管理用房;(3)新建管理用房停车场;(4)新建洪秀全雕像广场;(5) 演武场;(6)天平军营盘哨卡;(7)犀牛潭工程等经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业绩要求: 2013年以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造价14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注: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5:00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小区3号楼2楼)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 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月 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下午15:00至 18:0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小区3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小区3号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6.2.8、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7.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 话:0775-422980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贵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文化广场6号楼4楼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5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杨小聪 联系人:吴媛 电 话:0775-4565365 电 话:0775-6793125 传 真: 0775-4788507
2016 年 9 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