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142 开标时间:2016-11-01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1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路(白马路至斗池西路)、下杭路至隆平路(苍霞新城周边)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5]64号文、台发改[201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白马路至斗池西路)沿线、下杭路至隆平路(苍霞新城周边)沿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业路(白马路至斗池西路)沿线包括福祥社区1#、6#地上9层、檐高25.2m;福祥公交车站后方、荷花新村8#、9#底层、檐高4.7m、荷花新村12#、13#底层、;工业路239#、工业路245#地上3层、檐高12.8m,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145024元;下杭路至隆平路(苍霞新城周边)沿线包括苍霞新城周边的嘉和苑(1-9#)、嘉兴苑(2-3#,6-8#)、嘉华苑(1-7#)、嘉惠苑(1-3#,6-7#),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2496317元。 2.3招标范围:工业路(白马路至斗池西路)沿线包括福祥社区1#、6#、福祥公交车站后方、荷花新村8#、9#底层、荷花新村12#、13#底层、工业路239#、工业路245#、室外工程等;下杭路至隆平路(苍霞新城周边)沿线包括苍霞新城周边的嘉和苑(1-9#)、嘉兴苑(2-3#,6-8#)、嘉华苑(1-7#)、嘉惠苑(1-3#,6-7#)等外立面改造。 2.4招标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景观、道路围墙整治、店招店牌整理及室外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止(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工业路沿线、下杭路至隆平路沿线各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2064.1341万元计算,监理费为44.5114万元。工程竣工时按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价进行调整监理费。(注: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8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6层,邮政编码: 350009 电 话:0591-83370327 联系人: 卓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731173,传真:0591-87731143 ;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6142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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