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辛店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辛店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已由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投资(2013)136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填埋场总库容3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8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1吨,使用年限15年(2015-2029年) 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到位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洮县辛店镇。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9日,工期365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监理标段: 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五)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网站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 (三)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四)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登记表(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登记表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采购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采购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采购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编号和名称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编号为:082603002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潘 成 电 话:139197156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段 捷 电 话:18309322898 监督单位: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932-82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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