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61011040 开标时间:2016-11-0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61011040 1.本招标项目晋江滨江商务区绿化工程C-3-18、C-3-19施工监理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发改审【2013】3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的总造价约为1039.7069万元(其中水利工程219.5509万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晋江滨江商务区绿化一期工程,项目造价约为1039.7069万元(其中水利工程219.5509万元),位于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项目用地面积为234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园路、花池、景观墙、驳岸、船坞等景观建筑,公厕等建筑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苗木种植与养护工程。项目防港排涝范围为浦沟交流东侧,六源支流北侧与晋江南堤形成的狭长区域,总面积4.2k㎡(渠道堤防等级为4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 2.4施工工期:总工期为21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其中: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 2.5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准备期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4.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 4.5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项目”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价在820.156万元以上(含820.156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②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其中: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备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4.6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500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编号)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本省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4日至2016年 10 月 18日(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157103。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纸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1)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闽价房[2007]273号文规定,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计费额暂按工程总造价1039.7069万元计取(其中水利工程219.5509万元),其中施工监理服务费定为22.65万元(含税包干,其中水利工程监理费6.52万元),具体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晋江滨江南路 邮编: 362200 ; 联系人: 吴先生 , 电话:158595173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东海行政中心区域海星片区办公楼3楼, 邮编: 362000 ;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95-22157103或13959795151 传真:0595-22157103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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