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16145-2 开标时间:2016-11-01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C1614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轨道交通1号线北段出入口及道路恢复工程绿化工程监理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段包括象峰站-秀山站-罗汉山站-福州火车站北站-斗门站-树兜站-屏山站-东街口站-南门兜-茶亭站-达道站-上藤站。 2.2工程建设规模:出入口绿化工程:象峰站绿化面积2057m2,秀山站绿化面积818 m2,罗汉山站绿化面积11 m2,火车站北站绿化面积90m2,斗门站绿化面积469m2,树兜站绿化面积658m2,屏山站绿化面积632m2,东街口站绿化面积312.9m2,南门兜站绿化面积760m2,茶亭站绿化面积719m2,达道站绿化面积719m2,上藤站绿化面积283.3m2;道路绿化工程:象峰站绿化面积2828m2,秀山站绿化面积2152m2,福州火车站绿化面积276m2,斗门站绿化面积711m2,树兜站绿化面积1359m2,屏山站绿化面积629m2,东街口站绿化面积1013m2,南门兜站绿化面积1852m2,达道站绿化面积630m2,上藤站绿化面积955m2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段包括象峰站-秀山站-罗汉山站-福州火车站北站-斗门站-树兜站-屏山站-东街口站-南门兜-茶亭站-达道站-上藤站,共12个站点的出入口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理;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段包括象峰站-秀山站-福州火车站站-斗门站-树兜站-屏山站-东街口站-南门兜-达道站-上藤站,共10个站点的道路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本工程出入口绿化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5日历天、道路绿化工程计划施工期为2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186760元。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施工监理服务费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暂按下列金额计取:966.2189万元(计费额包含养护费)。待中标后,其施工监理服务费以所监理工程范围的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定最终程序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监理服务期未延续到养护期的,其施工监理服务费应扣除养护费,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按上述计算方法进行相应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担任过一个同类、同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本项目设置了同级、同类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同级、同类工程业绩相关内容。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风景园林工程三级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8 日至2016年 10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1号广达豪门B座9层606室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31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大饭店(鼓楼区斗东路1号),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21号 电 话:0591-87676445,传真:0591-87676445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1号广达豪门B座9层606室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83721981 ,传真: 0591-83721981 ; 联系人: 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账 号:1402023209004600566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地铁1号线绿化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