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福州市建新北路(麦顶小学东路-闽江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71840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建新北路(麦顶小学东路-闽江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6111
开标时间:2016-11-18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6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建新北路(麦顶小学东路-闽江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市建新北路(麦顶小学东路-闽江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 ;
2.2建设地点:起于建新中路与麦顶小学东路交叉口,途经金塘路、金林路、金阵路,终点至闽江大道北段;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1375.3米,修建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2400mm,施工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1581975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括起点K0+000交叉口至K1+375.3,道路全长1375.3米,规划宽度3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管道、综合管线、路灯照明、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
2.6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131.28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5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月24日至 2016 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11月18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交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办公地址: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尤溪洲东公交站总站背后) ,
邮编: 350008 ;
联系电话: 0591-83411697 ;联系人: 杨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731173 ,传真: 0591-87731143 ;
联系人: 陈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61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报名期限: 2016-10-24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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