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沿江景观大道项目监理 招投标编码:JL0404G16012公告发布日期:2016-10-31 报名开始时间:2016/10/31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11/4 16:00:00 报名地点抚远县抚远镇正阳路金盾一号商服楼第二户门市(抚远县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362516联系人:陈艳红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抚远市沿江景观大道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抚远县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抚远市沿江路、迎宾路交叉口至城山山脚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公告说明:抚远市沿江景观大道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404G16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沿江景观大道项目已由抚发改字【2016】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县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资金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沿江景观大道项目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抚远市沿江路、迎宾路交叉口至城山山脚 2.4总投资额:10946.4万元 2.5项目规模:沿江景观大道道路全长5400米,支线道路全长693米,新建机动车道面积93700平方米、人行道24372平方米、绿化带面积83430平方米、新建¢1000mm波纹钢管涵11座,景观大道新建12米双臂路灯272基,支线道路新建10米双臂路灯44基及6座100kvA箱式变电站等。 2.6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6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2017年10月31日 2.9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类似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监理合同,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0月31日至 2016 年 11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13时30 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抚远县抚远镇正阳路金盾一号商服楼第二户门市(抚远县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 (6)资质证书;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截图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11)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国家注册建筑工程类资格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经企业培训后担任。) (12)携带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现场确认报名结果; (13)报名登记时必须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 (14)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到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现场确认前必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远县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2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451-82362516转802或0451-82363956转802 日 期:2016年10月31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109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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