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中天建【2016】招字第020号 开标时间:2016-11-2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中天建【2016】招字第0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观溪新区纬二路(观音埔大桥延伸段至福通大桥)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3]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龙江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建设规模:道路东起观音埔大桥延伸段,西至福通大桥。道路全长932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至25米。行车道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KO+455.5处跨越规划河道,设置中桥一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福清市观溪新区纬二路(观音埔大桥延伸段至福通大桥)道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本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管线综合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442224元,(注:最终以福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2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3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3.4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备注: (1)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下同。 (2)“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3)投标人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5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6.1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3.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8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0近六个月,投标不存在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形。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3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 日至2016年 11 月 7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25 日10时00分止,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西云村(福清市建设局五楼);邮编:350300 电话:18650457638;传真: / ; 联系人: 薛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256号1#六楼,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88819,传真:0591-87888819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 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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