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溪口至毛连里公路改建工程(二期工程)(招标编号:LYFW2016-296-033 )已由龙发改中[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游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游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溪口至毛连里。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龙游县溪口镇后塘口,与S222(K19+200)相交,测设桩号K0+000,利用已建成后塘口大桥(作为半幅)跨灵山港,经过翠竹小区,沿晓溪港进行布线直至郑家,经靖灵寺、大坪头、庙下乡、川山殿,在凉棚与老路汇合,之后线位基本与老路一致,直至终点大栋附近,测设桩号K6+490.659,设置长链一处:K0+616.114-K0+616.057,路线全长6.491公里。设大中桥2座,小桥1座,跨线桥1座,占用土地243.08亩,拆迁建筑物3006平方;工程建安费8171.63万元。 2.3计划施工工期:计划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18个月。 2.4招标范围:龙游县溪口至毛连里公路改建工程(二期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1个标段.监理服务期43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司法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定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请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自行下载,资料费400元/份,现场开标前缴纳。招标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投标单位关注并及时获取,招标人也不再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 4.2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电汇或者网银)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13409698。(联系电话:0570-7266270,联系人:毛先生)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席位费400元请在2016年11月28日10:00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浙江省外企业在办理IC卡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龙游县公共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注:IC卡办理见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2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时 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地址:龙游镇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5室)。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衢龙路416号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38号 电 话:0570-7222216 电 话:13757039111 传 真: 传 真:0570-7025096 联系人:刘 联系人:席
龙游县公路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