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同寿园、五四小公园及其周边街区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2016年11月10日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6]招024号 开标时间:2016-11-25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6]招0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同寿园、五四小公园及其周边街区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得贵路、五四路 2.2工程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同寿园、五四小公园及其周边街区绿化带;内容包括同寿园、五四小公园及其周边街区绿化、园路、箱柜、栏杆、石凳、垃圾箱、古樟树复壮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且在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2.4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6本项目设计单位: / 。 2.7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基准价的5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暂定人民币12348元。(注: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10 日至2016年 11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保证金应密封在信封袋中,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给业主,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当场退回。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佰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5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福飞南路144号 电 话:0591-87813281,传真: 0591-87813281 联系人:程工。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729788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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