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监招】20161101 开标时间:2016-12-12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监招】201611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一路道路工程及河道一内河排水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基[2016]53号、长发改基[2016]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乐市文武砂镇;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造价12246193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一路道路工程及河道一内河排水工程全过程监理; 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排水(含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道、路灯工程、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河道整治等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人民币28.3927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长乐市财政审核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张凭据仅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它 9.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 电话:0591-28816720;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202,邮编:350001; 电话:15960069358 传真: / 联系人:小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105 1010 0100 1693 59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HC【监招】20161101”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单位: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80号(邮政大楼三层)联系电话:0591- 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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