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慢?切换线路试一试 切换电信版 东营市清风湖公园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6/11/19公告号:东建招公字2016第111号 项目名称:东营市清风湖公园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东;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约300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4623万元工程造价:4623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46-608918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先生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46-6089181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先生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 776258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土方、绿化、铺装、构筑物、栈道等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施工标段/平方米土方、绿化、铺装、构筑物、栈道等,施工4623万元(其中市政部分3323万元,绿化部分1300万元) 2:监理标段/平方米施工蓝图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参与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资质具有),并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或者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3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 、监督机构 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776868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9日8时0分 - 2016年11月23日18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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