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这里填写内容 鹤庆县北衙片区整体搬迁工程县城安置点建设项目(景观绿化) 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PDL-2016-G67/7 1.招标条件 鹤庆县北衙片区整体搬迁工程县城安置点建设项目(景观绿化)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已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投资【2016】00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庆县北衙片区搬迁工作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景观绿化70060㎡ 2.2建设地点:鹤庆县城西片区谷山路东西两侧 2.3监理周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全部竣工资料归档止。 2.5监理服务内容: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其全面协调工作。 2.6招标规模:约25.6万元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1.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和地点 5.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00~17:00时。 5.2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接件窗口(鹤庆县城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宣传文化中心); 5.3联系电话:13108728489、0872-4129993; 5.4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6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各专业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经劳动主管部门认可)、云南省外企业还须携带入滇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将被拒绝。专业项目负责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进场交易证明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续手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北衙片区搬迁工作指挥部 联系人:唐洪 电 话:0872-4133865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光敏、杨翰泽 联系电话:0872-2196671、13108728489、18687297758 日期: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