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浙鼎建招[2016] 171 号 1、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人民政府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渤海镇梅坑滑坡治理工程监理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初设批准文号 渤政[2016]41号 ,资金来源 已落实 。 2、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3、工程地点:景宁县渤海镇梅坑。 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设计图纸)。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 11 月 21 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下同)上发布并供下载,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收取。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2522968。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三楼 联系人:叶剑 联 系人:王飞 电 话:13575386098 联系电话:0578-2522968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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