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RPT2016-041号 开标时间:2016-12-22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RPT2016-04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仙人井景区接线道路工程(监理)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涉新建两条道路,其中: 西楼路道路全长1.44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40米;新港路道路全长0.38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千米/时,双向混行四车道,道路红线宽24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给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项目位于流水镇东部,其中西楼路为南北走向,南起于规划流水路,向北与新港路延伸段交叉后止于现状流大线;新港路为东西走向,西起于西楼路,止于现状通景区道路,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之日止 ;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监理服务费: 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建安造价暂按8114万元,专业系数为1,工程复杂系数为1,高程系数为1,监理费为:128.2万元,上述监理费为暂定,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计算过程与系数取值须保持不变,以财政审核为准。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项目实施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持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按闽建建〔2015〕42号规定一律延长至2017年12月21日,若所持有的省监证书失效或换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持证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至少1项;总监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贰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以上两者均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加盖图审单位图审章和建设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备注:若上述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所述的为准)。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申请人可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11月 25 日至2016年 12 月 1 日,上午 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招标电子图纸每套为 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22 日9时00分,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4#-6#裙楼3层,邮编:350400 ; 电话:0591-86161882;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戴斯酒店向北80米,邮编:350400; 联系人:小翁 ;电话(传真): 0591-86161648;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企业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原件须以信封密封形式单独提交,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账 号:4312 6281 03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②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 平潭县潭城镇龙里路)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0591-23157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