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公告请参见上海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堡镇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 乙 级及其以上资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堡镇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129-838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16-z908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崇明县堡镇 6、交付日期:按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3762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762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0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不得转包和分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1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2-21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 2、开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携带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原件于2016 年12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至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进行资格审核,检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300元,逾期不予办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恕不接受逾期未经加密并上传的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拟任总监的投标人情况表。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拟任总监的投标人情况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明县堡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明县堡镇正大街122号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96弄3号601室 邮编:202157邮编:202150 联系人:陈天云联系人:秦莉 电话:15900841669电话:69625115-801 传真:/传真:69625115-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