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宜昌奥体中心南入口工程及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89157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宜昌奥体中心南入口工程及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奥体中心南入口工程及宜昌奥体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宜发改审批〔2015〕292号”、和“宜发改审批〔2016〕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分别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均为100% ,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1)宜昌奥体中心南入口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两条车行道路(含两座车行桥),两座人行桥,入口南侧、北侧广场及新建两条防汛连接通道。道路 A 线和D线全长分别为302.243 米、405.751米, 道路宽分别为11.5米、9.5米,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分别为30千米每小时、9O千米每小时,D线局部限速15千米每小时,单向两车道。道路中A线和D线含两座斜跨桥边河的车行桥 ,采用5×30米及(28.717+28.755+29.064+29.655+30)米现浇箱梁 ,桥宽分别为12米和10米;两车行桥之间设置两座斜跨桥边河的人行桥,采用(29.582+3×30+29.582)米预制小箱梁 ,桥宽均为17.5米。四座桥均采用桩柱式墩 ,重力式台及桩柱式台。南侧、北侧广场设计面积共13105平方米。两条防汛通道由规划河堤分别连接奥体中心规划路及D线,长度分别为5O.049米、39.384米,道路宽均为4米。主体工程为道路和桥梁工程 ,附属工程包括排水、交通、绿化景观、照明及治安监控等。

(2)宜昌奥体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区域主要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射击馆、 展示中心、网羽中心及环廊及南出口桥。

2.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3工程概算投资额:(1)宜昌奥体中心南入口工程:约8056万元;(2)宜昌奥体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约3503.4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治安监控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和宜昌奥体中心一期建筑景观(泛光)照明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必须提供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监理业绩,类似监理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道路工程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必须至少包含一名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证书原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2016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号

联 系 人:刘均剑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土城路11号

联 系 人:徐静

联系电话:18671757847 

报名期限: 2016-11-29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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