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万环西路等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监理服务(2016-2019)(第二次)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根据穗南区财预﹝2016﹞175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广州市南沙区万环西路等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2016-2019)(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环西路等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2016-2019)(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3905309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工联系电话:134162802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预算:约4268万元;招标控制价:105.17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本次招标项目预计养护监理服务期:
与广州市南沙区万环西路等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服务项目(2016-2019)服务期同步,约3年(2016年-2019年)。
七、招标内容及监理范围:
广州市南沙区万环西路等周边范围市政道路及设施的日常养护、指定维修等全过程监理。本项目包含已移交养护的市政道路13条,总长约?xml:namespace>63.46公里;计划移交养护的市政道路12条,总长约31.87公里。
八、投标担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投标担保:2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xml:namespace>.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道路及设施维护监理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经合同委托方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上所明确该项目的完工时间为准。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注:《投标承诺函》后附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通讯、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或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一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
9、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0、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招标人经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行贿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二、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053099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投 标 承 诺 函
致[招标人]:
经认真研究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一、投入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的人员资质、数量与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一致;
二、在广州市南沙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要求200m2或以上);
三、投入满足开展业务所需的必备通讯、办公、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备有线电话、传真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互联网、全站仪、水平仪等);
四、投入基本的交通运输工具(配备五座或以上汽车3辆);
五、资格审查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准确、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六、接受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及资审要求中所规定的所有视同放弃投标或废标的条款要求,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不反对也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如提供的资料有虚报的情况,同意招标人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