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07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平顶山市新城区经九路北段、经十路南段、纬四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城区经九路(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翠竹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北止于规划的平宝大道,路线全长902.637米;经十路(菊香路)南段道路工程,此次招标标段为纬四路-纬六路段,全长约1000米;纬四路(龙翔大道)道路工程,全长约500米。 2、招标内容:施工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路基路面、人行道及路灯预埋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3、标段划分: 施工工程 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经九路北段(复兴路-平宝大道)、纬四路东段道路工程 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经十路南段(纬四路-纬六路)道路工程 监理工程 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经九路北段(复兴路-平宝大道)、纬四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经十路南段(纬四路-纬六路)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外地市企业需要提交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09】149号),外省企业需提交进豫备案介绍信(豫建建【2009】31号);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须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即: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3.3、至投报本工程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施工工程: 3.4、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其本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投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监理服务: 3.7、监理企业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8、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报名须知 4.1、请报名单位于2011年7月20日~7月26日(不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格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进行报名。(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375-2667863 监督电话:0375-26676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院内二楼) 联系人:董女士 韩女士 电话(传真):0375-2689179 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1年7月20日 |
报名期限: | 2011/7/20至 201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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