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新安县财政局进行了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投资政府购买,招标人为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及编号 1.1工程名称: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1.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248号 政府采购批复编号:洛新政集采【2016-11-633】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涧河县境内长42km,区间流域面积273.5km2。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以提高涧河防洪能力为主的公益性工程,该项目治理范围从荣华技校至老井村(新安县界),治理长度约3.1km,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工程建成后对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及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地点:新安县磁涧镇。拟建工程概况:治理段范围从荣华技校至老井村(新安县界),桩号37+630~40+730段,治理长度约3.1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填筑、河道疏浚、岸坡整治、迎水坡格宾垫护砌等。前期可研、环评等已批复。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该工程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期至质保期满结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工作业绩; (4) 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以网上中标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项目监理的能力; (5) 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配备必须为本单位人员7人(含)以上,不得兼职其它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3名。出具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有本人亲笔签名。 3.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1年的社保证明和本公告第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月6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否则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林向利 联系电话:13938865965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78611405 0379-60898285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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