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函〔2016〕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垫江县桂溪街道(桂东大道加油站至工农路红十字医院旁)。 工程规模:项目建安费约7000万元,建设总面积26880平方米(长840米×宽32米)。包括道路、综合管网、箱涵、隧道工程、绿化、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实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 2.2招标范围: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土石方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道路、箱涵、隧道工程、绿化、照明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安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市外监理单位在比选前应按规定办理监理入渝相关手续。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洪湖东路51号3幢(原C3幢)1-12-5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1830236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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