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GMFG1645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 2.2 项目规模:约450万元人民币 2.3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偃师市310国道东西段景观绿化工程(龙虎滩-坟庄)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施工、水管安装等工程监理,共设一个标段(包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设计单位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自2013以来具有同等规模监理业绩一项(需提供有效合同原件),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报名之时及建设期内无其它监理工程。 3.4自2013年以来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 3.5投标时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 3.6公告之日起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拟派项目总监须有和本企业一致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12 月15 日至2016年12 月21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 4.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 4.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3以来具有同等规模监理业绩一项(需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无在建承诺 5.公告之日起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拟派项目总监须有和本企业一致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被省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业主驱逐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内容的相应承诺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01 月 06 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偃师市首阳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首阳新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02150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552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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