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公路管理局委托,对宁海县X421桥电线(薛岙至电厂段)2015年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宁海县X421桥电线(薛岙至电厂段)2015年路面大中修工程主要实施范围为K7+050-K11+960段,起点K7+050位于X421县道桥电线薛岙村附近,终点K11+959.5位于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长约4.9公里。其中:K7+050-K9+670、K9+670-K11+959段右幅采用预防性养护,K9+670-K11+959段左幅采用大修。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及完善全线的安全设施、防护、排水设施等附属设施项目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费发包价为328792元。(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竞包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④如竞包人为宁海县外企业还应提供在宁海办公场所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管处出具备案租赁合同)。 2.2 配备的项目总监: 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公路工程行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部级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②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开。(公开的证明材料为: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6年 12 月 23 日14:00 时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6、投标保证金 ①账户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3736050514338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1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②竞包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竞包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包人:宁海县公路管理局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 联系人:秦祥旭 电 话:0574-599571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槐树路146号4楼 联系人:康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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