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527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太和县城市景观(亮化)提升工程建设监理 1.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招标人: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六馆两中心、国泰广场、镜湖公园、太和公园、细阳广场、湿地公园、太和二桥、太和三桥、太和四桥、太和五桥、新体育中心、嘉年华游乐园至太和三桥(太临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5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监理过一项项目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照明工程类监理的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监理过一项项目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照明工程类监理总监的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行贿犯罪告知函:投标人应开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12月16日起可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taihe.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1月9日9时-10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taihe.gov.cn) 招标人: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 联系人:关股长 电 话:181331911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玉龙路6232号湘江国际大厦17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5905608152 电子邮箱:415839186@qq.com 8.监督单位 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剑光城4楼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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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16至 20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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