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云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增绿提质工程(市人民广场及周边增绿提质工程、河滨路增绿提质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云发改资[2016]40号 批复单位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云浮市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云浮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云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增绿提质工程(市人民广场及周边增绿提质工程、河滨路增绿提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增绿提质工程已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资[2016]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云浮市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云浮市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浮市市人民广场及周边、河滨路。 2.2 建设内容:对市人民广场及周边、河滨路绿化进行提质改造。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后的养护期为180个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办理工程完工验收(初验)合格时完毕,保修养护阶段自工程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完毕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按云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增绿提质工程(市人民广场及周边增绿提质工程、河滨路增绿提质工程)图纸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配套工程施工、保修养护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规定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3.2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凡投标人需按云建市[2013]10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 并提供经批准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其有效范围为最新月度考评结论为B-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广东省以外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并截图公示网页),对未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的企业(投标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报名投标。 3.4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6日开始可在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 4.2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6:30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振华南二路一巷50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投标须缴纳报名费100.00元。 4.3 邮购有关资料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云浮市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6-8829106 招标见证单位: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66-8819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766-8836186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