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公告请参见上海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横沙乡县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农林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造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3.3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人员证明原件;3.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6本项目面向中小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横沙乡县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227-32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XC2016-238) 3、预算编号:20-16-z915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6年横沙乡县级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1项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任意地区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面验收结束及养护期满为止 7、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02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1-0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须具有农林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7、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1-17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1-17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四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四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人员证明原件3)网上投标回执;4)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上传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01室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费用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年1月4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2)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01室。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明县横沙乡新环路75号地址: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邮编:201914邮编:200011 联系人:陆庆佳联系人:唐雨 电话:13564045240 电话:15881106827 传真:/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