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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xml:namespace>根据增发改投[2016]272、45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单工联系电话:020-8292622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建安费6346.88万元,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建安费2362.47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最高限价:
1、标段划分:2个标段
(1)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二: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内容: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3、规模:
(1)标段一:增城区石滩中学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包含三条道路,其中规划一路为城市主干道,起点接东西大道,终点接石滩中学最北面红线,全长862.436m,红线宽度为40m;创业路为城市次干道,起点接规划一路,终点接规划二路,全长433.385m,红线宽度为30m;规划二路为城市次干道,起点接创业路,终点接石滩中学最北面红线,全长337.592m,红线宽度为30m。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电力管沟等工程。
?xml:namespace>(2)标段二:石滩镇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厂区)一号市政道路工程位于江龙工业园区北汽零部件风火轮项目的东侧,海纳川项目的西侧,全长约0.899公里,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20m。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电力管沟等工程。
4、招标最高限价:210.63万元,其中标段一:147.83万元,标段二:62.8万元。
5、投标人可选择参加一个或二个标段的投标,且可以中标一个或二个标段,每个标段必须独立配备项目监理机构,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12月28日至 2017年1月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3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9日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如某标段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该标段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某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报名时每个标段应独立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6、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500元。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标段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