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广州市花都区东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花发改基【2016】7号文精神,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市花都区东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东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xml:namespace>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麦工?xml:namespace>联系电话:020-368101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吴工联系电话:020-66678170
设计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东南部,与白云国际机场相毗邻
四、工程建安投资额:2120.034698万元,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43.5903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完工验收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完工结算、竣工验收、配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3、招标范围:对灌区9.85公里长的支渠渠道进行清淤疏浚、防洪改造;拆除重建水闸9座(含3座排洪闸、5座分水闸、1座节制闸);重建农桥(人行桥)9座;新建农桥8座;新建灌区量水设施等。本工程属于中型灌区,工程枢纽工作等别为III等,各支渠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莲塘支渠设计引水流量为1.92?xml:namespace>m3/s,广塘支渠设计流量为2.32m3/s,广塘高干支渠设计流量为0.62m3/s;灌溉面积为1.42万亩,设计灌溉保证率为90%,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1月4 日至2017 年1 月8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7 年1月9 日~2017 年1 月13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xml:namespace>丙级以上(含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6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原件。
5、投标申请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申请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规定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
十、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取自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投标人在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四、?xml:namespace>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电话:020-3681012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宝华路34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 月4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致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花都区东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在职人员,均已在我公司购买社保。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