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6010318000017项目名称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E3206010318000017001001;标段名称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月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月1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已列入2016年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财政,已落实,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共具体内容如下: 如皋市新东线东段绿化工程,西起李平线,东至如东交界处,全长4.1km,红线宽度50m,两侧预留了10.8m宽的绿化带,中分带绿化宽度为2m,绿化总面积约为9.676万m2。 如皋市2016年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分一个监理合同段,工程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工程内容监理服务期(月) RGJL1608图纸所示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27.5
本次招标项目每一合同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招标范围为: 合同段号招标范围 RGJL1608图纸所示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业绩要求:近5年(2011年12月1日以来,下同)独立完成过单独发包的园林绿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工程监理业绩(仅限绿化施工工程、不含绿化养护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须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缴费证明和官网内容均应满足要求。(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一年养老交纳单位为准)。 (6)其他要求: A、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B、监理员具有江苏省建设厅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员资格,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应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须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缴费证明和官网内容均应满足要求。(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一年养老交纳单位为准)。 (7)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审核(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3号窗口申请审核,审核标准见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告”栏)。 (8)本项目法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招投标相关事宜。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图纸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qXOM9WC”。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9日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200元/投标人,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电 话:0513-87539026 联 系 人:刘赟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0513-85156010、15062743876 传 真:0513-87690668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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