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等PPP项目已由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文件安发经投【2016】2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监理(标段四)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为安吉灵峰度假区河道及中心湖区水利工程堤防、护岸、堰坝约3750m3;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西岸(墨竹桥至云鸿西桥段)以及堤防工程四期堤防、护岸、堰坝约15860m3;安吉县灵峰街道水口渠道整治工程新建水口渠道长约175m,其中新建箱涵长约63.7m;安吉县灵峰街道下扇排洪渠进口段工程盖板涵长约505m。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265.1718万元。 工程地点: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整个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施工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监理,并免费延长到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质量保修期为2年。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持有水利部总监岗位资格证书; (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其他拟派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①具有水利部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名; ②具有水利施工监理员上岗证书的监理员不少于4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缴纳(最近5个月中内任意一月)的拟派监理人员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17年1月5日9时至2017年1月24日16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300元,于开标当天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安吉工商银行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及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 话: 0572-5139062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72-5036798、13758147697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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