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202 开标时间:2017-02-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晋安区招贤路周边背街小巷景观整治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6】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2733.5502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沿街立面面积56989.28m2,其中A4 沃尔玛1343.940m2、C6连福路102-108 139.233m2、D2四季绿都春园3幢501.970m2、D3四季绿都春园2幢349.540m2、D4四季绿都春园1幢885.377m2、C5连洋路63号-招贤路202号417.900m2、D1招贤路82号-招贤路96号209.621m2、B2招贤路100号-116号402.658m2、B3招贤路120号-132号161.098m2、B1招贤路67-99号1151.675m2、B1招贤路103-141号1221.960m2、B1招贤路147-181号、连洋路82-86号1233.103m2、A3招贤路46-64号529.774m2、A1招贤路2,4,6,8号440.847m2、连洋路88-144号(B5栋)372.910m2、盛天现代城27、28号楼(D5栋)417.410m2、盛天现代城26号楼(D6栋)299.730m2、钱隆世家6号楼(B4栋)362.640m2、前屿东路(E1栋)1308.064m2、连洋路103号(C1栋)598.620m2、连洋路85号-招贤路189号(C2栋)1788.450m2、招贤路201号(C3)108.375m2、招贤路207~223号(C4)598.780m2、招贤路10~38号(A2)545.52m2、绿化及道路41600.085m2; 2.3招标内容:包括空调柜、店招柜、外墙造型线条、铝合金窗的更换、铝单板、石材干挂、绿化及道路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5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招贤路周边(包含招贤路、前屿东路、远洋路等部分路段); 2.6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期(含工程结算初审的工作),施工期为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工程控制价2733.5502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57.368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6)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1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8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8号,邮编:350011; 联系电话:0591-87480269;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1#4A,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7892791;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620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91-878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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