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葛家桥花苑二期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界墩花苑三期东区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家桥花苑二期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界墩花苑三期东区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 (2)工程规模: (3)招标范围:葛家桥花苑二期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界墩花苑三期东区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含保修期监督)。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总监等级 1 葛家桥花苑二期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 约382万元 4.584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 界墩花苑三期东区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约653万元 7.836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资格。 总监及监理组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的要求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 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7)其他报名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工程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本工程开标顺序即为中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按开标顺序每家投标单位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haggzy/)。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每标段(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3日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800元整 ;二标段1500元整, 投标人须携带现金至开标现场待核验后方可参加投标 ,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东镇长江东路9号 地 址:海安县宁海南路195号四楼 联系人:于旭红 联系人:沈露 电 话:0513- 88966108 电 话:187513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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