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路灯维修工程监理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路灯维修工程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6-11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 算金额 一个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路灯维修工程,中标人需对以上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标准详见谈判文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以及履约合同能力; 5.拟报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服务期间押证); 6.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月10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12日17时00分; 2.地点: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苑大厦409室); 3.方式: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拟报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 2016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连续缴纳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赵波 联系方式:185620281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苑大厦409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10073 1566689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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