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街景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呼发改投资〔2016〕331号、〔2016〕452号”文备案。招标人为呼图壁县景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街景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呼图壁县东风大街(东起西域春大道,西至西外环) 2.工程规模:呼图壁县东风大街建筑立面改造及美化面积4.02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HTB201701050390010205002呼图壁县东风大街街景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监理监理工程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24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10日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1月11日至2017年0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10:00时-2017年1月10日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理:投标保证金 2 万元。项目编号(CJ2017007)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0:00时—2017年1月10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月 11日10:00—2017年1月15日19:30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每份5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图壁县景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天元大厦5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李云龙联 系 人:王丽娜 电 话:18599231513电 话:0994-4536358 传 真:传 真:0994-4536358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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