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南三环中水公园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南三环中水公园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2016]6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南三环中水公园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南三环中水公园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区中州大道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南角; 2.3 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64643.77平方米(96.97亩),包括地面33211.27平方米和污水处理箱体箱顶用地面积31432.50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4108.95平方米,水体(含屋面水池和地面景观水系)11932.34平方米,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木栈道)4316.78平方米,铺装场地4285.71平方米; 2.4本次招标范围规模及内容:南三环中水公园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维护等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中标工期内完成;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8本次招标工程概算构成合计:建安投资概算2374.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足够的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监理任务; 3.4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必须监理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及网页版公示,缺一项,业绩无效); 2)拟派项目总监已完业绩: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必须监理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网页版公示,缺一项,业绩无效); 3.5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出具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13 日至2017年 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报名。 4.2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投标人单位简介;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须注册于现投标单位)、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7)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8)投标人企业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加盖骑缝章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示)的原件等资料,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加盖骑缝章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网页版公示)的原件等资料; (9)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和资格条件3.6条第2)、3)款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除(企业营业执照、新版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其余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会处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15/55001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