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 HXGS2017-3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植物园及南湖公园灯光秀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四发改审批字[2016]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2 工程建设地点: 四平市 2.3 工期要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备案验收止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 工程计划投资额:14.5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到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每本收取成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2月0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8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邮 编:136000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86434426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1360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144409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