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发[2016]2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自筹约占投资总额的17%,银行贷款资金约占投资总额的83%。招标人为文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文天二级路文山城区环段(庄子田至头塘坝段)。 2.2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为文天二级公路与S206线交叉口附近,止于庄子田以西,全长8.3公里。建设内容是文天二级公路(庄子田至头塘坝段)两侧绿化景观带,总绿化面积351818平方米。 2.3 服务周期:监理服务周期16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交工验收及其缺陷责任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总监办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优先满足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满足上述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3.4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明示其关联关系,凡没有明示的,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3)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3.6 省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7投标人在“全国2015年度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D级。 3.8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其在职员工,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龙海路金玉名园D-18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总监理工程师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 (4)关联关系说明原件(如存在本招标公告中第3.4条关联关系的); (5)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含)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有关的证明文件); (6)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名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8)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函出具时间需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第(1)至(5)项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售后不退。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登记的联系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通讯地址、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上午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并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人民政府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文山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文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7栋8、9号 邮政编码:663099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876-2663728 传 真:0876-2663728
招标代理: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龙海路金玉名园D-18号 邮政编码:663099 联系人:江先生、李女士 电 话:13887618113 0876-8883918 传 真:0876-8883918 2017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