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建新西路四期(石门至中海段)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16]4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江北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新西路四期(石门至中海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北区大石坝-石马河片区 2.2工程规模:该道路起点接石门立交主线,由西往东南,终点接现状的北滨一路。全长约为1180.101米,本次设计道路为设计车速40km/h的城市次干道,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四车道,同时实施道路配套的排水、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投资约8300万元。监理费用约150万。 2.3 监理服务期:52个月(施工工期 2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24个月,服务期延长半年无补偿费用)。 2.4 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人行护栏、铺装工程、电照工程、绿化工程,以及本次需实施的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本次实施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具备同时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2017年1月19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2月16日9:30-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2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江北区五里店御庭苑2号楼7层
| 地址:北部新区财富中心财富7楼楼 | 联系人:钟部长 |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023-67981772
| 电话:023-63054906 | 传真:023-67981772 | 传真:023-6387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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