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颍上尤家花园、保丰沟景观、八里河风景区水系治理(颍红公路-马砖桥)、颍上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上尤家花园、保丰沟景观、八里河风景区水系治理(颍红公路-马砖桥)、颍上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1.2 项目编号:YSZGY-GC2017038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审批(2016)197号、发改委审批(2016)275、发改委审批(2016)104号 1.5 项目授权主体: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上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1、尤家花园恢复、重建工程包括:河道改造、原有主要景点修复:入口大门、青龙磐石、江心洲亭、风波亭、水榭曲廊、迎宾轩、洞天佛地、松桂亭、红楼、白玉塔、神道碑、古井等。盆景园的修复,重建两个花房。第三园内大型山水意境的湖面水景。园路的梳理及铺装。地形的整改。新增亭台楼阁水榭及两个古建合院。各种形式的石桥。植物种植整改:保留原有大树,梳理地被及乔木。道路两侧大量景石的运用及景点置石。市政及配套工程。总投资约 3350万元。 2、颍上县保丰沟景观综合治理工程:西起五里湖,东至颍河,北接北新一路,南临管仲大道, 两侧绿地约50米不等,全长约5. 5公里,总设计面积约为75. 5 公顷,其中绿化景观设计面积约为63. 5公顷,水域面积约为12 公顷。内容并包括建筑、绿化、景观、灯光、配套 服务设施、小品、小径、广场、指示牌、水系岸线等详见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资料所包括的内容。投资规模: 约1.5亿元人民币 3、颍上县八里河风景区水系治理(颍红公路-马砖桥)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八里河风景区水系治理(颍红公路至马砖桥)项目总投资2.5亿元,颍红公路至马砖桥,长度约3.9公里。包含绿化、亮化、广场、驿站、休闲娱乐公用设施、公用卫生间、健身器材、道路、桥梁及土石方工程等。等详见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资料所包括的内容。投资规模: 约2.5亿元。 4、颍上县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土方、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亮化等详见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资料所包括的内容。投资规模: 约6500万元。 2.3投资规模: 本次招标约410万元。 2.4招标范围:颍上尤家花园、保丰沟景观、八里河风景区水系治理(颍红公路-马砖桥)、颍上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年2月16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03月14日09时0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03月14日09时00 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jyzx.fy.gov.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http:// www.ahys.gov.cn 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颍上县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管娟 电 话:18055830017 电 话:18005689555/18096762882 邮 箱: 邮 箱:117348479@qq.com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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