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6210336000028项目名称常安东路南延、常鑫路南延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E3206210336000028001001;标段名称施工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2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2月2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常安东路南延、常鑫路南延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常安东路南延、常鑫路南延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1)工程地点:海安县开发区; (2)工程规模:常安东路南延道路工程工程造价约800万元,常鑫道路南延道路工程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3)招标范围:常安东路南延、常鑫路南延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4)计划开、竣工时间: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建设规模 (万元)工程发包 费率(%)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项目 总监 等级 E3206210336000028001001常安东路南延、常鑫路南延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常安东路南延道路工程工程造价约800万元,常鑫道路南延道路工程工程造价约300万元;1.5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或省级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市政类专业)注册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或省级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市政类专业)注册证书。同时总监及监理组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的要求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元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17 年 02 月 17 日到 2017 年 02 月23 日 09 时 00分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 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发包费率、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本工程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根据海安县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迎宾路199号 地 址: 海安县黄海中路2号三楼 联系人:王舟 联 系 人:张茹 电 话:18051616166 电 话:0513-81816359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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